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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加快保健食品新品种的审评审批

全国人大代表:加快保健食品新品种的审评审批

卢庆国:

一些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长期存在,最终导致老百姓吃亏上当。对于保健食品,我觉得应该是‘又堵又疏’从严管理虚假宣传,加大打击力度,这是有法可依的;另一方面则是从正面做好宣传

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董事长卢庆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与此同时,卢庆国还指出了目前中国保健食品市场面临的尴尬现象,即美国保健食品用的原料80%以上是中国产的,中国消费者却经常从国外买保健食品。

实际上,当前,“大健康”理念开始兴起,健康食品的人均支出、消费人群有了显著提升。相比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中国保健食品行业起步时间较晚,但中国保健食品的行业增长率依然保持较高水平,可提升空间较大。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保健食品规模已超过2000亿元,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保健食品市场,但对比国际水平仍有较大空间。人均年消费金额相比美国214美元和日本148美元,中国人均消费金额2017年仅为26美元,远低于国际水平;相比美国60%粘性用户和50%渗透率,中国仅有10%粘性用户和20%渗透率。

不过,卢庆国指出,当下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权健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保健食品行业良莠不齐,这对正规的保健食品企业是一个警示。正规的、产品过硬的企业没获得老百姓的厚爱,相反一些靠虚假广告、价格离谱、甚至明星代言的所谓保健食品吸引了眼球。

与此同时,近年来,保健食品新的批准文号审评审批工作进度缓慢,每年新批准保健食品的数量很少,有大量待审批的保健食品积压在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很多企业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的新品种没有及时获批,没有成为企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造成企业的大量资金被占用,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也严重打击了企业研发新品种积极性,从长远看不利于整个行业对科技创新的追求,不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有效的保健食品的需求。

而且,保健食品行业新的评价体系没有做好衔接,导致整个保健食品行业从研发、生产到监管,没有了评价依据,很多在研的新品种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被迫暂停。很多现有品种涉及到延续注册或者年度送检的,不能再引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已被废止)检测方法和评价依据,而至今没有新的评价体系或技术规范发布,造成了行业的混乱。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卢庆国认为,保健食品标准体系不健全,目前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有些是按照食品的标准执行,有些是按照药品的标准执行,有些是按照注册审评时批准的技术要求执行,而每个保健食品在注册审评时所用到的原料提取物标准和工艺又不同,这就造成了原料提取物生产企业要按照多个工艺组织生产,这样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同时频繁更换工艺和置换系统又使产品的质量难以控制,造成了生产企业的极大浪费,对生产企业的合规造成了极大困扰。

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导致很多保健食品所用到的植物提取物不能在国内生产、使用,而必须出口到国外,由国外制成保健食品又通过电商、海淘等途径反销回国内,一出一进之间往往价格相差数十倍,这严重损害行业相关企业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损害了国家形象和国家利益。

为此,卢庆国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 1、加快保健食品新品种的审评审批,营造鼓励企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 2、尽快推出保健食品新的评价体系,做好评价体系的衔接工作,尽快结束因《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废止所造成的混乱局面。

  • 3、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尤其应该推动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国家标准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保健食品原料(尤其是提取物)没有法律依据的现状。同时争取把国家标准和商务标准打通,让同一个标准在国内、国际都认可。

  • 4、从国家科研资金方面,增加保健食品研究的科研资金投入,更多的研究和解决困扰行业的诸多问题。

  • 5、打击保健食品乱象决不手软。保健食品行业与百姓健康息息相关,一些人为牟取暴利,把普通产品吹得神乎其神,推出所谓“包治百病”的偏方秘方,打着直销的旗号,实则干着传销的勾当。种种乱象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危及生命健康。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行为是当务之急,但更应加强平时的监管,净化行业生态,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切实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另据了解,此次卢庆国除了提出关于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外,还提出了 关于“一带一路”走出去民营企业给予鼓励与支持;关于规范印度辣椒进入中国市场;关于规范植物提取物海关编码归类,制定鼓励性出口退税措施,有效推动天然植物提取物行业健康发展;关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新疆地区产业扶贫中发挥作用等多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