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欢迎您!

保健食品小常识

①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法律规定保健食品的包装盒上应标有以下内容: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名称和批准文号、净含量、配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贮藏方法、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生产许可证号。

③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安全法》第78条)

④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该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品安全法》第79条)

⑤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产品及批准的广告内容。发现信息与批准的内容明显不符,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