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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利剑”高悬 查办案件同比增长42%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稽查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有案必查、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了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持续保持了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一是违法案件查办成效明显。截至8月31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804起,同比增长42%。其中:食品案件538起,药品案件177起,化妆品案件37起,医疗器械案件46起,保健食品案件6起。依法查处了西宁市城中区周某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调料案、城北区王某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案等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按程序和规定进行了公开,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处和信息公开的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二是稽查执法取得新进展。以防控风险为重点,紧跟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成两个飞行稽查组,对西宁、海东两市的所有县(区)的属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稽查,飞行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家64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22份,停产整改1家,立案查处5家;紧跟全省疫苗和药品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检查疫苗流通接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93家,查处药品违法案件77起,医疗器械案件13起,化妆品案件6起,保健食品案件3起,进一步推动了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的有效衔接,稽查执法的主动性、针对性不断增强。
  三是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密切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作用,让不法分子难逃法网。据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19起,取保候审12人,移送起诉4人,刑事拘留2人,批准逮捕1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案件4起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2起2人,受理涉及食品药品类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2人;全省法院系统共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起,审结13起,有力打击了全省食药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违法广告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把广告稽查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把药品等产品广告审批关口,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和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受理药品广告申请155个、获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91个,审批通过率59%。受理保健食品广告申请12个,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2个,审批通过率16.6%;受理医疗器械61个,获得医疗器械批准文号27个,审批通过率44%;药品广告备案426个。对5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我省主流媒体未监测到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行为,食品药品等产品广告发布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