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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转载国家食药总局稽查局《关于查处利用互联网站发布虚假食品广告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稽查局通过网上巡查,发现22家企业在19家网站发布虚假广告(详见附件),违反了《广告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你局,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告审批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进行约谈,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或者收回广告批准文号。

二、网站所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对严重违法广告采取公告等行政措施,对涉及的违法网站要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对涉嫌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有关查处情况,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报稽查局。

联系人:高文 向禹

联系电话:010-88331308 88331368

附件:发布虚假广告的企业.doc

 

青海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