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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 出重拳 零容忍 全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见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坚持把严肃查办案件、严格稽查执法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主要手段,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上动真格、出重拳、零容忍,有力推动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
在严肃查办案件上下功夫。对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有案必立、违法必查、处罚必严,坚持用最严厉的处罚惩戒违法犯罪分子,保持了高压态势,形成了有效震慑。截止今年11月底,全省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74起,同比增长7倍多,是前三年查办案件的总和。其中:食品违法案件1201起、药品违法案件340起、化妆品违法案件209起、保健食品违法案件36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8起;查办案件货值金额2000余万元,罚没款金额达1150万元,取缔无证经营26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个,责令停产停业26家,吊销许可证9家,向司法机关移送食品药品涉刑案件17起(其中药品3起,食品14起),移送涉刑案件线索27件,联合公安部门侦办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4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目前法院已审结39件51人。
在破解涉刑案件查处上下功夫。涉刑案件的查处一直是困扰食药部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分子的一个软肋。为彻底破解这一难题,今年,省食药监局根据《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部门,率先在全国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对案件移送、认定意见时限、办案管辖权限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实现了食药与公、检、法之间移送违法案件的无缝对接。今年以来,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公安厅查处了4起以“王某”为首的特大非法经营药品等案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抓捕8人。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先后查办了西宁市城中区“杨某等人制售假药案”,化隆县“李某涉嫌销售死因不明猪肉案”,共和县杨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乐都区徐某、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全省食药系统向司法机关移送的17起涉刑案件都得到了判决,有效破解了影响食品药品涉刑案件查处的难题,彰显了法律的震慑力。
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上下功夫。虚假违法广告已成为影响民众生活的一大隐患。为彻底解决这种乱象,省食药监局坚持严格审批,严把广告源头审批关。截止今年11月底,共受理药品广告申请158个,批准药品广告文号120个,审批通过率76%;受理保健食品广告20个,批准14个,药品广告备案143个。在严格审批的同时,充分发挥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动机制的作用,依法加大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大力开展了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对监测到的15条严重违法广告全部移送工商部门查处,依法撤销5种药品16个广告批准文号,注销医疗器械10个广告批准文号。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4家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违法广告发布率与同期相比下降86%,虚假广告乱象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