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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督查组在黔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食品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8月31日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十一督查组将在贵州开展为期3天的食品安全工作实地督查。

8月31日,贵州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汇报座谈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副省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何力出席会议并代表省人民政府向督查组汇报了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贵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参加座谈会并配合督查组开展资料查阅、问询等工作。

会上,督查组组长、国务院食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佩智介绍了本次督查工作安排,一是召开首次会议,听取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抽签确定抽查地市名单;二是督查省级政府,开展资料核查与询问,评议食品安全工作,检查2016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赴市县督查,对抽查的市中随机抽取的2个县区和不少于3家企业进行督查;四是督查组汇总督查情况,提出反馈意见;五是向贵州省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刘佩智指出,本次督查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省(区、市)政府首次全覆盖督查,是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检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督查组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走访查验,真督实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状况,为进一步强化全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实践参考。

何力副省长介绍了贵州省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重点汇报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措施与工作建议。

根据抽签结果,9月1日,督查组将赴贵阳市、仁怀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9月2日,督查组向贵州省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情况。